尊敬的用户:
为规范短消息签名使用、保障通信服务合规性,现就短信签名、链接、电话的报备标准、格式要求及管理规定公告如下:
一、短信签名报备
签名内容须从以下类别中选择,且需满足“真实、清晰、唯一标识短信息内容提供者”要求,具体标准如下:
企业名称全称:须与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名称“一字不差”,确保完全一致;
企业名称简称:
禁止 “跳字加字”(例:全称 “12345”,简称 “135” “456” “678” 均不允许;“123” “234” “345” 等连续包含全称字符的简称可允许);
需具备唯一性:通过 “天眼查”“、企查查”等 平台查询时,仅能检索到唯一对应的企业;
商标名称:须为短信息内容提供者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的商标,且需在 “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上查询系统(https://wcjs.sbj.cnipa.gov.cn/)” 可查,确保商标与企业主体对应;
APP名称:须为已完成备案的APP,需同时满足:
1)在 “工业和信息化部 ICP/IP 地址 /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#/Integrated/recordQuery)” 可查询到备案信息,并提供截图;
2)提供该APP在应用商店的截图(针对未在主流商店上架的APP,可提供APP官网下载页面及官网ICP备案证明),APP首页或网站的实际运行页面截图,佐证其真实性与关联性。
实名信息唯一性:短消息签名报备关联的实名信息(个人)须与企业一一对应,即 “一人仅能对应一个公司”,禁止一人多企重复关联;
签名失效规则:
体验期:签名通过后有7天体验期,7天内未使用则直接失效,需重新报备;
使用期:体验期后进入6个月使用期,期间若一直未使用,同样失效,需重新报备 。
二、短信链接报备
短信内容中报备的链接的域名ICP备案主体与短信实名主体需一致。
示例:实名主体为杭州准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,报备链接zhundao.net(需确保备案主体与实名主体一致,可附备案截图佐证)。
以下链接禁止报备(报备将直接驳回)
1)邮箱(含企业邮箱);
2)小程序带文字链接(移动、电信均不支持);
3)IP 链接(如https://127.0.0.1);
三、联系方式报备
短信内容中报备的号码需与短信实名主体一致。
推荐报备固话、400、95类特服号码,最多支持报备两个电话(含特服号码)。
文章标签: 短信签名 短信模板链接 短信模板号码
浙公网安备